一、活動時間: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止。
二、活動地點:澎湖縣馬公市戶政事務所。
三、參加對象:親至本所申辦自然人憑證「新」卡並完成核卡者(重製卡及退卡者除外)。
四、申請資格:年滿18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未受監護宣告者。
五、應備文件:國民身分證正本、工本費250元、電子郵件信箱1組,建議先行填寫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條碼版)列印後攜至本所,可加速申辦時間。
六、活動辦法:(以下贈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凡於活動期間親至本所申辦自然人憑證「新」卡並完成核卡者,即贈送柚籽皂1塊,歡迎民眾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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