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便捷、專業~ 馬公戶政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 聯絡電話:06-9272370 服務時間:AM8:00 - PM17:30 官方網站:https://ris.penghu.gov.tw/makun/ 機關信箱:rlx099@mchr.penghu.gov.tw 機關地址:8805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永壽街81號
2022年6月14日 星期二
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當事人在臺現有戶籍,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
新增「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及「單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因離婚或認領由父母共同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馬公市111年5月底最新人口數統計資料
111年5月底最新人口數統計資料出爐了,歡迎鄉親上網閱覽。
馬公市5月份人口數異動如下:
出生:26人(男15,女11) 死亡:45人(男28,女17)
遷入:259人(男146,女113) 遷出223人(男129,女94)
本月戶數減少11戶、人口數增加17(男增加4人,女增加13人),總人口數63,164人(男32,116人,女31,048人)
虛報遷徙,依法處以罰鍰,並撤銷遷徙登記!
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若無居住之事實而虛報遷徙者,除戶籍法第76條規定:「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可處罰鍰,並依同法第23條規定:「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撤銷其遷徙登記。
戶籍遷徙登記以居住事實為據,切勿虛報遷徙
戶籍遷徙登記以居住事實為據,內政部近來發現市面上部分網站有提供就學設籍之商品,以供人就讀國小、國中學籍設籍,惟未實際居住者,有違戶籍法等相關規定。為正確戶籍登記,切勿虛報遷徙,依戶籍法第76條規定:「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23條規定:「戶籍登記事項自始不存在或自始無效時,應為撤銷之登記」,撤銷其遷徙登記。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