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各戶政事務所為進行里鄰調整相關作業,各戶政事務所於107年1月27日(星期六)、107年4月28日(星期六)暫停上午延長服務,同時各戶政事務所亦暫停受理107年1月27日、1月28日、4月28日、4月29日之假日預約結婚登記。
(一)結婚新人如欲指定107年1月27日或1月28日、4月28日或4月29日為結婚登記日者,可在前3個辦公日內,即107年1月24日、25日、26日及4月25日、26日、27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107年1月27日或1月28日及107年4月28日或4月29日。
(二)若確實無法於平日提出申請者,而有於107年1月27日至1月28日、107年4月28日至4月29日辦理預約結婚登記之需求,可由戶政事務所先行人工收件受理結婚登記,俟里鄰調整生效後再辦理登記,並將申請日期登載為原收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