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5日 星期四

春節結婚者可於三天前辦理登記

農曆春節將至,今年春節假期連續6天 (104年2月18日至104年2月23日止)為免鄉親擔心假日結婚無法登記,因此,馬公戶政事務所特此宣達,如有鄉親於春節假期結婚者,可提前於放假前3個辦公日(2月13、16及17日三天),由結婚當事人備妥證件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春節結婚日期即可或請於本(104)年2月17日下午4時前完成網路或電話預約,以利安排輪值人力辦理或配合開機。
馬公戶政事務所表示,依結婚登記作業規定:「結婚當事人雙方可提前於指定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辦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爰籲請結婚的新人善加運用,不但典禮當日能營造輕鬆舒適的婚禮,又可保障婚姻的效力,共創雙贏的局面,以上說明若有疑義,歡迎電話洽詢06-9272370。祝闔府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