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政治獻金宣導

為使民眾知悉政治獻金法規定,避免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配合內政部政治獻金法三則宣導: 
1.「個人對同一個擬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不能超過20萬元」。
2.「營利事業對同一個擬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不能超過200萬元」。
3.「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動畫宣導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