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宣導


  • 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09年1月11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為上午8點到下午4點,請踴躍投票。
    一、投票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及印章(持舊式或已報遺失之國民身分證不得憑領選舉票),但總統副總統選舉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攜帶本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印章。
    二、投票時,請領3種選票、包括總統副總統、區域(或原住民)立法委員及政黨票。
    三、選舉人及依規定陪同之家屬,不得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
    四、請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蓋選舉票,選舉票「蓋章」或「按指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