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9日 星期五

各戶政事務所於107年7月1日至8月31日辦理清查「未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未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者,每年71日至831日清查。……」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0771日至831日期間辦理清查「未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