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 星期二

【10月1日起與新北市雙向跨域服務】


為便利設籍本縣旅居新北市之縣民或設籍新北市旅居本縣之民眾,能就近由本縣及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代收並初審戶籍登記應備文件,再轉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完成審核及登記作業,以免除民眾往返勞頓奔波之苦,爰自103年10月1日起建立雙向跨域行政協助服務。
凡辦理出生(含同時認領)、死亡(含同時撤冠姓)、姓名變更、戶長變更登記、原住民身分登記、身分證統號錯誤(重複)變更登記、代發戶籍登記之附件、教育程度註記、英文戶籍謄本等案件,可分別就近由新北市、本縣各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協助方式受理,服務時段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中午照常服務)。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0 條之規定,於選舉人名冊造冊基準日前7日起至投票日止,為應選務作業之需,不受理跨縣市行政協助服務。各項法定臨時造冊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