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8日 星期日

宣導有關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

宣導有關子女從姓及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
(一) 子女從姓宣導:
1.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2.父母姓氏相同,仍應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檢附子女從姓約定書,以避免將來父母姓氏變更時爭議。
3.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以一次為限。
4.「性別平等,從母姓父姓一樣好」
(二) 原住民取用(回復)傳統姓名宣導:
1.原住民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
2.原住民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3.原住民申請回復傳統姓名得就近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