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 星期四

有關子女從姓宣導

有關民法親屬編96年5月23日及99年5月19日修正公布施行後,關於子女從姓規定宣導如下:
寶寶出生應於60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父母並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及年滿20歲成年人得依其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以落實兩性平權。